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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自然最新通知!最新手册出炉!科研人必看!

就在科技部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同一天,国自然基金委也发布了相关规定:

《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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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科技部长度仅25页的《指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规范手册》长达48页。不过国自然的规范手册长度更长也在情理之中,毕竟除了科技部《指引》规定的科研参与者——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依托单位)以外,国自然的规范手册还给评审专家国自然基金委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诚信规范。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国自然基金委最新发布的《科研诚信规范手册》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或比较特殊的条款。

首先是大家最关注的AI部分,在科研人员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杜绝的行为部分,明确列出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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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自然基金委还规定:

评审专家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评审的,应事先征得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许可,在操作中防止泄露评议内容;一旦发生信息泄漏应及时告知自然科学基金委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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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国自然基金委原则上接受评审专家用AI来评审?

 

有多个科研人员参与的合作研究,应当制定数据保存的协议并遵守相关规定;应避免将数据仅交由一人保存,以防止数据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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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像处理中应当谨慎对待亮度对比度或色彩平衡调整图像调整不应导致模糊、消除或者误传原始图像所呈现的所有信息不应为了特别强调或忽略图像的某些部分进行增强、模糊、移动、移除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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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科技部禁止的非正常数据图像调整,国自然基金委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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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参与者时不得使用名额有限招募即将截止等诱导性广告文字或具有诱导性鼓励性的图表、数据、图片或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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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 其他研究资源的使用部分强调了实验安全问题:避免或杜绝在没有通过安全等级验收的实验室从事超越安全要求的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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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果撰写与引文注释部分,国自然基金委和科技部一样对由AI产生的内容都做出了如下要求: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处理文字、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应在研究方法或附录等适当部分披露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方式和主要细节。”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明确标注并说明其生成过程;不应含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不得将其他作者已标注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作为原始文献引用,确需引用的应加以说明;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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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究竟谁有权利在论文中署名,国自然基金委同样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而不是笼统的称为对研究有贡献:

作者身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对概念构思和设计、数据获取、数据分析和解释等做出了实质性贡献。起草或修订过论文和著作中的重要知识内容。审定了待出版或发表物的最终稿。

仅仅是争取到研究资助、提供实验条件、提供数据和资料、或写作上的协助,或者对研究小组进行了一般性管理与监督的人,不能署名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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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署名权问题上特意强调了保障学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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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然的科研诚信规范手册在导师或资深科研人员不当行为限制上做出了比科技部《指引》更加详尽的规定:“避免因个人喜好、科研能力、利益关系等因素而对某些初级科研人员和学生有所偏向避免基于自己的利益确定初级科研人员和学生的研究计划,或安排他们从事与其实际能力、时间安排不相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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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国自然也规定学生在发表论文时不能擅自署导师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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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如发生(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将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认定是科研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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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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